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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推生活垃圾等发电技术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7月14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提出,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占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达到13.7%左右;非化石能源装机成为主体电源,占比达到50%以上,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提高至47%左右;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达到370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煤炭清洁利用比重达到45%左右。
规划强调,推动煤电行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优先推广使用成熟适用技术进行煤电节能减排改造,进一步加强新装备、新技术研发和试验示范工作,推动行业整体节能降耗。因地制宜推广燃煤耦合农林废弃物、市政污泥、生活垃圾等发电技术。持续降低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和能耗水平,实现角色转变,提供综合服务,不断提升清洁低碳、高效灵活发展能力。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辽政办发〔2022〕3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部分)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按照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着力建设清洁能源强省的目标要求,到“十四五”末全省能源发展主要目标是:
供需总量:能源供应保持基本稳定,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6133万吨标准煤左右,年均增长2.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力争保持在2.69亿吨标准煤,年均增长1.6%;全口径发电装机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年均增长9.4%;全社会用电量3093亿千瓦时左右,年均增长5%。
清洁绿色: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主体,占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达到13.7%左右;非化石能源装机成为主体电源,占比达到50%以上,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提高至47%左右;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达到370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煤炭清洁利用比重达到45%左右。
节约高效: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3.5个百分点,能源系统效率进一步提高,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左右,电力需求侧响应可削减5%尖峰负荷。
安全保障:省内原煤产量稳定在3000万吨左右,原油产量稳定在1000万吨左右。天然气产量达到10亿立方米,储气容量达到115亿立方米。

改革深化:建成电力现货市场,通过增加交易品种、增大交易频率、缩短交易周期等市场化手段实现充分竞争;还原电力辅助服务市场的市场属性,归还市场主体的交易自主权;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形成并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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