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进入垃圾分类2.0时代,相关社会科学研究缺位亟待解决
近日,北京市城管委透露,北京也将推动垃圾分类立法,罚款不会低于上海。但北京的垃圾分类标准与上海并不完全一致,分为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及可回收物。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认为,此次北京与全国其他城市逐步开展的垃圾分类决心比较大,堪称垃圾分类2.0时代。
垃圾分类虽然成为近期热点话题,但对大家来说并不陌生。早在上世纪90年代,北京就已经开始提倡垃圾分类收集处理。1993年,北京率先制定《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要求对“城市生活废弃物逐步实行分类收集”。但是20年后的今天,虽然可见北京街头、社区分布了许多分类垃圾箱,但是大部分人却无明显的分类意识,除了翻捡饮料瓶的拾荒者,我们很难判断哪些垃圾能够被回收和再利用。
薛涛表示,一般而言,在人口密集的城市,从生态环境和资源循环以及绿色可持续发展角度的更高要求来说,必须要进行垃圾分类。10年以来在我国高速推进的垃圾焚烧项目可以保障城市垃圾问题的安全和减量,避免之前仅仅通过垃圾填埋和卫生填埋无法克服的隐含风险、库容和征地问题以及越来越远的运距问题。而作为实现生态文明标准的更高目标而推进的垃圾分类,就像我们逐步取得的对碳排放和气候变暖的共识一样,虽然有人争议,但是总体来说是在被越来越广泛地支持和推进的。
我国在政策和法规上一直在支持和推进垃圾分类,但这一轮垃圾分类的实质性启动的转折点来自2015年4月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发布,该意见要求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行垃圾分类回收,推进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生产和生活系统的循环链接。
2015年9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发布,该方案从制度体系构建角度出发,提出要建立和实行资源产出率统计体系、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垃圾强制分类制度、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等制度,从而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制度。
2016年6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布《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实现垃圾强制分类目标,该方案激励约束两手抓,要求强制分类城市以正向激励方式为主,引导居民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并提出了加快建立前端、中端、末端有效衔接的垃圾分类收运回收处理系统要求,为生活垃圾分类提供基础保障。
薛涛认为,当前,垃圾分类主要集中在城市,包括前端、中端和后端,前端是社区管理、中端是环卫、后端是垃圾处置。在前端要解决老百姓如何参与的问题,在中端的环卫领域,包括垃圾清扫、收运、转运等,需要分类应对。在后端的垃圾处置中,包括之前焚烧、填埋,还包括新增的湿垃圾处置和别称“城市矿山”的循环经济产业。